公共管理类别(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类别(领域)代码:1252)
一、专业类别概况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缩写为MPA)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自1998年起步以来,在有关党政部门和高等院校的支持和努力下,发展迅速,已经积累了相当的办学基础和经验,报考人数不断增加,涵盖面持续扩大,发展前景广阔。
山东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融农、理、工、管、经、文、法、艺术学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是农村农业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2010年,山东农业大学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第五批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单位,自2011年开始招生,设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三个学科方向。
1.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方向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村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城镇化与乡村治理转型。从研究方向来说,主要集中于农村行政管理问题,从人才培养上来说,主要是为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培养高级专门管理人才。
2.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方向主要依托传统地学、信息技术专业、经济学和法学优势,致力于土地遥感与信息、土地利用与规划、土地整治与保护、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等研究,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可行的建议。
3.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方向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管理等内容,依托山东省“三农”问题软科学研究基地、农村经济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山东省“三农”省情调研中心等平台,研究集中于农村社会保障,培育优秀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主要要求是: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学习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求实创新、严谨的科学作风、献身科学的精神。
(二)掌握公共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新型的公共管理理念,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公共管理领域的英文文献,具有一定的写作和听说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有承担公共管理领域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良好体魄。
三、培养方式
实行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面授为主、自学为辅,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1.学科导师组负责学位点建设规划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根据学校要求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阅卷及复试,组织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论证、专题讨论、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研究决定与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其它重要事项。
2.实行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的第一导师必须由学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负责指导学生制定培养计划、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学生产或社会实践、论文选题、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等。研究生与导师指导关系的确定采取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的办法。导师调离学校或外出时间超过一年,或因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指导时,学院负责变更研究生的指导关系,并报学校备案。可以聘请所在地区的相当职称人员为第二导师,第二导师先由地方人事部门推荐,由招生单位遴选。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工作由第一导师全面负责,第二导师协助指导。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培养年限: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5年。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未完成学业的,将按照学校关于研究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课程设置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8学分。其中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培养环节为4学分。
①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
②学位课程不低于26学分。
课程设置(见附表1)
六、培养环节
培养环节共4学分。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分别1个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
1. 社会实践(2学分)
应完成两方面的专业实践训练:一是参与相当课时的经过设计的案例教学课堂训练;二是在公共部门完成有专门实践导师指导的公共管理实践训练,时间为3个月。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需提交公共管理案例分析或社会实践专题报告。
2.论文开题报告(1学分)
硕士研究生应广泛查阅文献资料,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选题,并在本学科范围内进行开题报告论证。开题报告工作应在第二学期至第三学期完成,具体时间结合学科方向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学位论文选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再变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者,应按开题报告程序重新进行论证。具体按照《山东农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规定》执行。开题报告通过者获得1学分。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与本学科研究方向内容一致,应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强调应用性和实践性,运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分析解决公共管理实践中的问题,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案例分析、政策分析,也可以是理论和学术问题探讨等。开题报告由各学科方向分别组织,由至少5位专家(其中至少包含1名其他学院或外校具有导师资格的高水平专家)和1名行业专家)组成考核委员会,重点对学位论文的选题是否符合学科方向、创新性、研究内容和方法、可行性等提出建设性意见;考核通过后,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研究工作。对于开题不通过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后,3个月内修改补充后重新开题。对于重新开题二次仍未获准通过者,视为不适宜继续培养,由所在学院上报研究生处,终止培养,予以退学。
3.中期考核(1学分)
中期考核应在第五学期初完成,具体按照《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中期考核通过者获得1学分。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进展、下一步研究计划、健康状况等。中期考核由各学科方向分别组织,由至少5位专家(其中至少包含1名其他学院或外校具有导师资格的高水平专家)组成考核委员会,重点对学位论文的研究进展、研究技术和方法、创新性、后续研究计划、及计划目标能否完成等提出建设性意见;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对确实存在问题或不适于进行的学位论文要严格按照学院和学校要求延期或调整。
4.论文查重
学位论文格式应严格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统一格式要求,正文字数应在30000字以上,相似度比例应低于20%。查重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质量、学位论文格式严格把关,检查签字后提交查重。采用“知网”数据库查重,对学位论文预答辩前和答辩后进行两次查重。
5.论文预答辩
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撰写和申请预答辩。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委员会名单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所有预答辩程序需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预答辩由各学科方向分别组织,由至少5位专家(其中至少包含1名其他学院或外校具有导师资格的高水平专家和1名行业专家)组成考核委员会,导师不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预答辩委员。硕士研究生预答辩通过后,毕业论文方可提交进入盲评程序。预答辩不通过者,该研究生应在导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原论文进行补充和修改,在达到相应水平后,再行申请重新预答辩。
6.论文盲评
全部硕士学位论文均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进行双盲评审,盲评通过方可进入答辩环节。提交时间以研究生处通知规定时间为准,因未按时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未能及时返回,导致不能按时进行答辩和授予学位审核,顺延至下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进行学位授予审核。如需要复审增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复审增评手续。
7.论文答辩
答辩工作由各学科方向分别组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专家组成,至少聘请1名相应层次的外校导师和1名行业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校导师担任,导师不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专家的专业方向应与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一级学科下的研究方向)一致。
七、毕业与学位要求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完成必须的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经导师同意,可申请专业硕士学位。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研究生已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研究成果能够体现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及分析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或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能够为公共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与政策建议,且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受理学位申请。